
根据会计准则,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,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的资产主要包括:
1. 固定资产
2. 无形资产
3. 商誉
4. 对子公司、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
5.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
6. 生产性生物资产
7. 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
这些资产通常属于长期资产,减值损失确认后不允许转回,以防止企业通过转回长期资产的减值来调节利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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